(苏州市)第二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要求,有效推动我市企业创新体系的培育和建设工作,现将第二十四批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支持方向

请各地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四大先导产业、十大重点产业链及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参照《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做好工业类、软件类及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快递业企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3、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4、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5、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


6、同时,申报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应无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以各地推荐部门意见为准)等。


7、软件类企业申报条件另已通知。


三、申报方式

1、组织申请企业编写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附件1),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2、按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见附件2),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


3、采取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重点领域、基本条件、《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初评得分高低排序上报)。


4请各地于20201015前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我局。


四、联系方式

工业类:68616225

软件类:68616279

快递业:67950288


附件:

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格式(1-1为软件企业)

2、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3-1为软件企业)

4、《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

5、各地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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